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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体育中心入口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第十三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的通知发布日期:2024-04-28 浏览次数: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第十三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现将《鄂尔多斯市第十三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劳动教育及体育、美育工作的若干措施》(内党发〔2021〕3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行动计划(2021-2025年)》(内教发(2021)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面向全体、常态化开展的学生艺术实践“勤练”“常演”机制,展示全市艺术教学与实践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鄂尔多斯市第十三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润心、以美培元168体育中心入口,把展演活动作为学校美育培根铸魂的重要载体,促进大中小学生审美及文化艺术素养的全面发展,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

  本次展演活动的主题是“奋进新时代筑梦新征程”。展演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勤学上进、志存高远、奋发成长的良好精神风貌与综合素质。

  (一)坚持正确文化方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厚植爱国情怀,培养民族情感,坚定文化自信,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践行跟党走的理想追求。

  (二)坚持校园文化特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美育特点和校园特色,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杜绝展演活动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现象,把握活动正确导向。

  (三)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普及性、公平性、群体性,在整体推动展演活动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农村牧区学校师生,努力为师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项目开展要以群体性为主,提倡学校开展班级间和年级间展示活动,努力让每个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

  (四)坚持“三阶段”活动机制。按照各学校开展活动、各旗区集中展演和全市现场展演三个阶段有序推进。积极加强学校之间、旗区之间的交流和学习,展示学校美育改革成果,引领学校美育发展。

  活动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全面培养教育体系下的中小学美育综合改革实践、中小学美育教育教学改革、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参加对象:全市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及在籍在校学生。其中,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以及少年宫的学生。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参加对象为中小学校长、教师、各级教体行政部门管理人员、教研单位研究及管理人员以及从事中小学美育工作相关人员。

  分组: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其中,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青少年发展中心)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的学生。各旗区报送甲组的节目和作品均不少于80%,乙组类节目和作品均不超过20%。

  6月至7月,以学校为单位,在校内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

  7月至8月,各旗区教体局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旗区集中展演活动。9月中旬,将本旗区展演活动图片、影像、总结及各项目评选结果等相关资料报送市教育体育局体卫艺科。

  10月中旬,市教育体育局将举办全市现场展演。现场展演内容包括:学生艺术表演节目现场展演、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展示、优秀艺术作品展览、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评选等内容。

  艺术表演类节目视频务于9月20日前报送市教体局体卫艺科,参加决赛节目的评选。决赛拟定于10月20日至22日在乌审旗举行。艺术作品务于10月10日前报送乌审旗教育体育局,10月10日至22日获奖作品在乌审旗展出。

  市教育体育局联系人:张立超,联系电话:;乌审旗教育体育局联系人:杨小刚,联系电话:,李晶,联系电话:,青巴图,联系电话:。

  活动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优秀创作奖。

  1.优秀组织奖:奖励在本届活动中组织有力、方案充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学生参与面广、成绩突出的旗区和学校。

  2.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各分设一、二、三等奖。

  3.指导教师奖:艺术表演节目和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获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和工作坊不超过2名),以及艺术作品、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获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或案例限1名)获指导教师奖。

  4.优秀创作奖:从获得本次艺术展演表演类节目、艺术作品类一等奖的原创节目作品中评选出优秀创作奖。

  (一)各旗区、各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活动支持力度,落实展演活动经费,按照活动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宣传方案、安全预案,完善工作机制,以展演活动为抓手,整合相关资源,增强活动实效。

  (二)各旗区、各学校要以艺术展演活动为契机,科学发挥展演系列活动的平台作用,不断优化发展常态化的学校师生美育展、演、评新机制,不断探索展演评活动社会化、品牌化、平台化的新路子,共同打造全市新时代美育文化品牌,搭建全市新发展理念下的新形态美育“常赛”机制。

  (三)各旗区、各学校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遴选,严格把关审核,上报节目、作品的报送表信息一经报送不得修改;要科学制定本级评审方案,及时公示评选结果,促进节目作品数量与质量双提高,保证展演评选活动的严肃性、公正性。

  (四)各旗区、各学校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报道本旗区本校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提高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润心、以美培元的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1)合唱: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

  (2)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线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国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138㎝)对开,其他画种均不超过四开(40㎝×60㎝)。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35.56㎝);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1.报送数量:根据各旗区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在校生人数确定。东胜区、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乌审旗报送表演节目6个、艺术作品25个;伊金霍洛旗、康巴什区、鄂托克前旗、鄂托克旗、杭锦旗报送表演节目4个、艺术作品20幅;市直学校报送表演节目1个、艺术作品3幅。每位指导教师限报一个指导节目或艺术作品。

  2.报送方式:艺术表演节目报送视频。视频采用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组别)”命名,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旗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艺术作品不需装裱,可按惯例在作品背面粘贴“艺术作品标签”(见附件7)。将艺术表演节目视频、艺术作品照片以及报送表(见附件3和附件4)电子版报送至电子邮箱。相关内容纸质版加盖公章1份,寄送至市教体局体卫艺科。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是旗区、学校基于美育改革实践,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形成的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示范性的做法、举措和经验。

  重点征集如下几个专题内容的优秀案例: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旗区建设,美育保障机制构建,协同育人机制构建,校园文化环境育人,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区域学校美育考核评价机制构建。案例代码详见附件8。

  一是真实性。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二是创新性。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为推进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三是实效性。对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四是典型性。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单位部门、学校和同行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1.内容要求:案例一般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详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案例摘要3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3000字。

  2.格式要求:A4纸张,上边距3.8厘米,下边距3.2厘米,左边距3.5厘米,右边距2.5厘米;正文主标题居中排,使用华文中宋二号字。主标题的段后距设为0.5行。副标题另起一行,使用破折号加宋体小二号字如:“——******”。正文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二级标题使用楷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仿宋三号字,序号使用三号TimesNew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1.”;正文使用仿宋三号字,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设置为1.5倍。正文须配5-10幅插图,图片下方附50字以内说明,须注明拍摄者。

  3.报送方式:各旗区在组织评选的基础上,于8月20日之前,将案例稿件、报送表(见附件2、附件6)电子版报送至电子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1份,寄送至市教体局体卫艺科。

  各旗区要在广泛征集案例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案例评选,市教体局对各旗区报送的案例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是一项群体性、体验性、互动性、实践性的美术类现场展示项目。

  工作坊应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展示具有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教育特点的优秀传统文化艺术项目,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所选项目要便于展示学生集体艺术实践活动的过程和成果,便于现场体验互动。

  东胜区、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乌审旗各报送2个工作坊,其他旗区各报送1个工作坊参加展示。工作坊可由1所学校单独展示,也可由2-3所学校联合组队展示。展示学校应以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和全区美育示范校、特色校为主,也可拓展至其他学校。每个工作坊参展人数共16人,分两批先后展示,每批学生6人(原则上应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带队教师2人。

  各旗区在组织评选的基础上将推荐工作坊上报市教体局。申报材料包括工作坊方案报送表(见附件1、附件5)和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采用MP4格式)。

  入围参加全市现场展示的工作坊由承办方统一提供展位和基础平台,每个展位尺寸为6米(长)×4米(宽)×2.2米(高),展位内的平台包括数量一定的展台、操作台和座椅组合,展位和平台的具体布置由各参展队伍负责。联系人:市教体局联系人:张立超,联系电话:;乌审旗教育体育局联系人:李晶,联系电话:。168体育app手机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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